李孝忠牧師(台南神學院老師)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6:2─4〉 一位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博士班就讀的台灣研究生針對校內大學生電腦的汰換率作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英國學生平均每5年更換電腦一次,台灣學生則2年。探究其原因,經濟是主要變數。前者多數是由學生自費購買,後者則是父母出資。這個調查亦顯示出英、台兩國社會文化的差異,前者鼓勵青年人獨立,家庭扮演協助、諮商角色,後者則突顯青年的依賴和父母的責任、支援態度。 文化的對遇提供人們對自身文化的省思機會。相較於西方世界的個人主義文化,東方的社會仍以家庭為重,父母的角色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孝道」倫理也因而受到重視和提倡。然而,在資訊全球化的影響下,各種文化的對遇與衝擊是無法避免的,台灣的孝道文化亦然,從社會中的婚姻結構、親子關係的改變現象可得到印證。因此,反思傳統的孝道規範並提出適切的因應可能是國人的共同課題。 在孝道文化的形塑過程中,父母扮演著關鍵的角色。記得初為人父母時,由於對大兒子有較多的期待,管教方式較為嚴苛,當他犯錯時,常以 “罰跪” 方式處理。有一天,突然聽見國小一年級的大兒子竟然大聲吆喝幼稚園的弟弟 “跪下”,那一幕影像迄今仍存留在腦海中。成人的行為模式經常是兒童、青少年的學習榜樣。此外,父母的責任感亦是親子關係建立的重要變數。常聽到為人父母者說:「飼子是義務、是責任ㄟ」,言下之意,有埋怨孝道倫理的不彰,兒女的感恩不再。的確,父母關愛兒女,願意為他們付出是一種天性,期待兒女回報則是人性自然的需求、無可厚非。然而 “愛”若與 “責任”結連,則有可能變成一種負擔,“付出”若與 “回報”聯結則有可能成為重擔。 曾與一位從英國來台的宣教師談到她父母對她當宣教師的態度。她說:父母親對台灣不了解,也捨不得她離開,更擔憂她能否適應一個完全不同的文化環境。雖然如此,他們仍尊重她的決定,接受並祝福她的抉擇。愛,除了責任以外,還需要認同與尊重。責任若缺乏認同、尊重,則有可能成為束縛或壓迫,以父母的意志強加兒女身上,以自己的自我期許要求兒女去實現。 基督教聖經中對親子關係和孝道倫理的論述是一種對等式的原則。它強調父母和兒女各有其應該遵循的規範。作父母的要照上帝的教訓與警戒來養育兒女,不要激怒兒女生氣。上帝的教訓、警戒是養育兒女的規範,意味著父母親本身要遵循、實踐,再以言教、身教來培育兒女,若父母親偏離這些規範,並要求兒女跟隨,以致激怒兒女,是不宜的。另一方面,聖經要求作兒女的要聽從並孝敬父母,則必得祝福,在世長壽。兒女對父母的尊重、孝順是理所當然的,是上帝的命令、也是應許。父母、兒女的相處之道要建立在上帝的教訓基礎上,而上帝的教訓則顯明在基督的犧牲之愛,為了世人、為了他人,成為人、成為僕人、自我犧牲,最後得到世人跪拜,稱祂為主。這種典範或可作為台灣孝道倫理再形塑的省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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